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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BACK 鈕控制觀景窗和 LCD 螢幕中指示器的顯示。

拍攝

標準

無信息顯示

顯示資訊(僅螢幕)

標準顯示

標準顯示()中所示的項目可按下文所述進行選擇。

  1. 在設定選單中選擇 畫面設定 > 顯示自訂設定

  2. 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MENU/OK 確認或取消選擇。所選項目用核選標記標識。

    • 取景框
    • 電子水平儀
    • AF 距離指示
    • MF 距離指示
    • 色階分佈圖
    • 光圈/快門速度/ISO
    • 曝光補償
    • 測光
    • 閃光燈
    • 白平衡
    • 軟片模擬
    • 動態範圍
    • 剩餘張數
    • 影像大小/畫質
    • 錄影模式與錄製時間
    • 電池電量
  3. 設定完成後按下 DISP/BACK 退出。

電子水平儀

選擇 電子水平儀 可顯示虛擬水平線。當這兩條線重疊時,表示相機處於水平狀態。

相機鏡頭朝上或朝下時,虛擬水平線可能不會顯示。

播放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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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愛

顯示資訊

色階分佈圖

色階分佈圖顯示影像的色調分佈。水平軸顯示亮度,垂直軸顯示畫素數量。

畫素數量

畫素亮度

陰暗部

明亮部

最佳曝光

畫素在整個色調曲線範圍內平均分佈。

曝光過度

畫素聚集在色階分佈圖的右側。

曝光不足

畫素聚集在色階分佈圖的左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