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出了拍摄过程中可能显示的指示。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LCD 显示屏

日期印章

对焦确认

景深预览

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Bluetooth 开/关

图像传输状态

选用于上传的照片数量

摄像模式

剩余时间

日期和时间

可拍摄张数 1

图像尺寸

图像质量

触摸屏模式 2

对焦框

温度警告

对焦警告

白平衡

动态范围

胶片模拟 2

场景定位 2

创意滤镜 2

美肌级别 2

按键音和闪光灯指示

直方图

对焦模式 2

距离指示

电池电量

感光度

曝光补偿

光圈

快门速度

AE 锁定

测光

拍摄模式

对焦模式

AF 锁定

对焦指示

手动对焦指示

AF+MF 指示

快门类型

连拍模式

自拍指示

曝光指示

麦克风/遥控快门装置

闪光灯模式

闪光补偿

触摸缩放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 “9999”。

2 相机功能还可通过触控控制进行访问。

调整屏幕亮度

当周围亮度的改变使显示难以看清时,您可使用 A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LCD亮度 可调整亮度,选择 LCD色彩 则可调整色相。

DISP/BACK 按钮

按下 DISP/BACK 可如下所述切换显示模式。

标准   无信息显示

自定义标准显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A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框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选项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信息显示背景
    • 曝光补偿(数字)
    • 曝光补偿(标尺)
    • 对焦模式
    • 测光
    • 快门类型
    • 闪光灯
    • 连拍模式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数码远摄增距镜
    • 自动图像传输
    • 电池电量
  4.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阴影 像素亮度 高光

理想曝光: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曝光过度: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曝光不足: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