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出了拍摄过程中可能显示的指示。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电子取景器/LCD 显示屏

电子取景器(EVF)和 LCD 显示屏中所示的图标具有相同的意思。

电子取景器中的项目 M 仅显示当前触摸屏模式。其他触控控制不会显示。

日期印章

对焦确认

景深预览

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Bluetooth 开/关

图像传输状态

选用于上传的照片数量

摄像模式

剩余时间

日期和时间

可拍摄张数 1

图像质量和尺寸

触摸屏模式 2

对焦框

温度警告

对焦警告

白平衡

动态范围

控制锁定

胶片模拟 2

场景定位 2

创意滤镜 2

美肌级别 2

按键音和闪光灯指示

直方图

对焦模式 2

距离指示

电池电量

感光度

曝光补偿

光圈

快门速度

AE 锁定

测光

拍摄模式

对焦模式

AF 锁定

对焦指示

手动对焦指示

AF+MF 指示

快门类型

连拍模式

自拍指示

曝光指示

麦克风/遥控快门装置

闪光灯模式
闪光补偿

防抖模式

触摸缩放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相机功能还可通过触控控制进行访问。

控制锁定

按下锁定的控制将显示 X 图标。

X

选择显示模式

按下 VIEW MODE 按钮可在以下显示模式之间循环。

选项 说明
E 眼传感器 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并关闭 LCD 显示屏;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并开启 LCD 显示屏。
限 EVF 取景器开启,LCD 显示屏关闭。
限 LCD LCD 显示屏开启,取景器关闭。
限EVF + E 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LCD 显示屏保持关闭。
E 眼传感器 + LCD 图像显示屏 拍摄期间将眼睛靠近取景器会开启取景器,拍摄后将眼睛从取景器移开则会使用 LCD 显示屏显示图像。

眼传感器

眼传感器可能会对眼睛以外的其他物体或直接照在传感器上的光线作出反应。

当显示屏中的显示被翻转时,眼传感器将被禁用(a 镜像显示)。

眼传感器

调整屏幕亮度

使用 A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可调整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EVF 亮度EVF 色彩 可调整取景器的亮度或色相,选择 LCD 亮度LCD 色彩 则可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或色相。

取景器显示

当在 A屏幕设置 > EVF 自动旋转显示 中选择了 时,取景器中的指示会根据相机方位自动旋转。

LCD 显示屏中的显示不受影响。

DISP/BACK 按钮

按下 DISP/BACK 可如下所述切换显示模式。

EVF 和 LCD 的指示必须单独选择。若要选择 EVF 显示,请使用 DISP/BACK 按钮,同时将眼睛靠近取景器。

取景器

标准   无信息显示

LCD 显示屏

标准   无信息显示

信息显示

自定义标准显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A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框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选项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信息显示背景
    • 曝光补偿(数字)
    • 曝光补偿(标尺)
    • 对焦模式
    • 测光
    • 快门类型
    • 闪光灯
    • 连拍模式
    • 防抖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自动图像传输
    • 电池电量
  4.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阴影 像素亮度 高光

理想曝光: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曝光过度: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曝光不足: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