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出了拍摄过程中可能显示的指示。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对焦确认
景深预览
图像传输状态
Bluetooth 开/关
选用于上传的照片数量
摄像模式
剩余时间
可拍摄张数 *
图像质量和尺寸
日期和时间
自动对焦框
虚拟水平线
对焦警告
白平衡
胶片模拟
动态范围
温度警告
直方图
距离指示
电池电量
感光度
曝光补偿
光圈
快门速度
TTL-锁定
AE 锁定
测光
拍摄模式
对焦指示
手动对焦指示
对焦模式
AF 锁定
AF+MF 指示
快门类型
连拍模式
曝光指示
自拍指示
麦克风/遥控快门装置
闪光灯(TTL)模式
闪光灯补偿
防抖模式
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按下 VIEW MODE 按钮可在以下显示模式之间循环:
眼传感器
眼传感器可能会对眼睛以外的其他物体或直接照在传感器上的光线作出反应。
使用 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可调整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EVF 亮度 或 EVF 色彩 可调整取景器的亮度或色相,选择 LCD 亮度 或 LCD 色彩 则可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或色相。
当在 屏幕设置 > 自动旋转显示屏 中选择了 开 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的指示会根据相机方位自动旋转。
DISP/BACK 按钮控制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指示的显示。
EVF 和 LCD 的指示必须单独选择。若要选择 EVF 显示,请使用 DISP/BACK 按钮,同时将眼睛靠近取景器。
标准 | 无信息显示 |
标准 | 无信息显示 |
信息显示 |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可保存更改。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某些指示并非在所有模式下均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框架轮廓
开启 框架轮廓 可使画面边缘在黑暗背景下更易于查看。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
||
阴影 | 像素亮度 | 高光 |
理想曝光: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曝光过度: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曝光不足: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
若要查看单独的 RGB 直方图以及在当前设定下将曝光过度的画面区域显示(叠加于镜头视野上),请按下被指定 直方图 的功能按钮。
曝光过度区域闪烁
RGB 直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