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屏幕设定。


若要访问屏幕设定,请按下 MENU/OK,选择 D设置)选项卡,并选择 屏幕设置

EVF 亮度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亮度。

选项 说明
自动 自动调整亮度。
手动 手动调整亮度;可从 +5 至 -7 之间的选项中进行选择。

EVF 色彩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EVF 颜色调节

调整电子取景器的显示颜色。

  1. 使用对焦棒(对焦杆)调整色彩。

  2. 按下 MENU/OK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颜色调节

调整 LCD 显示屏的显示颜色。

  1. 使用对焦棒(对焦杆)调整色彩。

  2. 按下 MENU/OK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

选项 说明
连续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按下后指令拨盘的中央可放大当前对焦点;再按一次则取消变焦。
1.5 秒 照片在所选时间内显示在屏幕中,或者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半按快门按钮。
0.5 秒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

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

自动旋转显示屏

选择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相机方位进行旋转。

选项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白平衡

选择在手动曝光模式下是否启用曝光和/或白平衡预览。

选项 说明
预览曝光/白平衡 启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
预览白平衡 仅预览白平衡。在拍摄过程中曝光和白平衡有可能改变的情况下,比如您可能将闪光灯与监控白炽灯一起使用时,请选择该选项。
禁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该选项。

自然实时视图

选择是否在显示屏中显示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

选项 说明
相机设定的效果在显示屏中将不明显,但低对比度、背光场景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中的阴影更清晰。其色彩和色调将与最终照片中的有所不同。屏幕则将调整为显示黑白以及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可在显示屏中进行预览。

取景框

为拍摄模式选择一种取景网格。

  选项
F显示 9 格 G显示 24 格 HHD 构图
显示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剪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在默认设定下,取景框不会显示,但可使用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a显示自定义设置)进行显示。

自动旋转回放

选择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选项

对焦距离指示单位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选项
英尺

双显示屏设置

选择双重显示中两个窗口的内容。

选项 说明
R:对焦
L:框
右(小)窗口显示对焦区域的特写,左(大)窗口显示整个画面。
R:框
L:对焦
右(小)窗口显示整个画面,左(大)窗口显示对焦区域的特写。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在标准指示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在拍摄模式下,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按下 MENU/OK 并在 D设置)选项卡中选择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项目 默认设定
    取景框 R
    电子水平仪 R
    自动对焦框 R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R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R
    直方图 R
    实时查看高亮警报 R
    拍摄模式 R
    光圈/快门速度/ISO R
    信息显示背景 R
    曝光补偿(数字) R
    曝光补偿(标尺) R
    对焦模式 R
    测光 R
    快门类型 R
    闪光灯 R
    连拍模式 R
    双重稳定模式 R
    触摸屏模式 R
    白平衡 R
    胶片模拟 R
    动态范围 R
    加速模式 R
    剩余张数 R
    图像大小/质量 R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R
    35mm 格式模式 R
    图像传输预定 R
    麦克风层级 R
    指导消息 R
    电池电量 R
    框架轮廓 R
  4.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EVF)

选择 可在电子取景器中显示大尺寸指示器。所显示的指示器可使用 D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进行选择。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EVF) 选为 时,某些图标不会显示(a电子取景器)。

若将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指定给某一功能按钮,则该按钮可用于在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开启()和关闭()(a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之间进行切换。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择 可在 LCD 显示屏中显示大尺寸指示器。所显示的指示器可使用 D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进行选择。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为 时,某些图标不会显示(aLCD 显示屏)。

若将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指定给某一功能按钮,则该按钮可用于在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开启()和关闭()(a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之间进行切换。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选择当 D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EVF)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为 时所显示的指示器。

选项 说明

A曝光显示

选择在屏幕底部列出的项目。所选项目以勾选标记(R)标识;若要取消选择,请高亮显示勾选标记并按下 MENU/OK

Bd标尺

选择 可显示曝光指示。

CL1、L2、L3、L4

选择最多 4 个大图标在屏幕左侧显示。

DR1、R2、R3、R4

选择最多 4 个大图标在屏幕右侧显示。

信息显示对比度调节

调整显示屏对比度。

选项 说明
高对比度 高对比度。
标准 标准对比度。
低对比度 低对比度。
环境照明暗 适应周围较暗光线的对比度。

副显示屏设置

选择副 LCD 显示屏中显示的指示。在静态摄影和动画录制时单独进行设定。有以下选项可供选择:

选项 说明
信息 显示相机设定。您可以选择显示的设定。
拨盘 使用拨盘图显示 ISO 感光度和快门速度。
直方图 显示直方图。

您可以通过按下副 LCD 显示屏模式按钮在不同的显示之间进行切换。

信息显示

请执行以下步骤选择显示在 信息 显示中的指示。

  1.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D 屏幕设置 > 副显示屏设置

  2. 高亮显示 静态模式摄像模式 并按下 MENU/OK

  3. 高亮显示 信息 并按下 MENU/OK

  4. 高亮显示您希望更换的指示并按下 MENU/OK

  5. 高亮显示您希望显示的指示并按下 MENU/OK

    您可选择:

    快门速度

    光圈

    曝光补偿

    ISO

    摄像模式

    拍摄模式

    测光

    DRIVE 模式

    对焦模式

    白平衡

    图像大小/质量

    快门类型

    胶片模拟

    动态范围

    35mm格式模式

    加速模式

    双重稳定模式

    自拍功能

  6. 重复步骤 4 和 5 更换其他指示。

d 标尺 指示仅可被启用或禁用。

d 标尺

后部副屏幕设定

选择显示在后部副显示屏中的指示。在静态摄影和动画录制时单独进行设定。有以下选项可供选择:

选项 说明
信息1 显示指示的预设选择(信息1信息2)。
信息2

d 标尺

显示曝光指示。

直方图

显示直方图。
关闭后部副显示屏。

信息1信息2 显示

请执行以下步骤选择显示在 信息1信息2 中的指示。

  1.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D 屏幕设置 > 后部副屏幕设定

  2. 高亮显示 静态模式摄像模式 并按下 MENU/OK

  3. 高亮显示 信息1信息2 并按下 MENU/OK

  4. 高亮显示您希望更换的指示并按下 MENU/OK

  5. 高亮显示您希望显示的指示并按下 MENU/OK

    您可选择:

    快门速度

    光圈

    曝光补偿

    ISO

    摄像模式

    拍摄张数

    拍摄时间

    拍摄模式

    测光

    DRIVE 模式

    对焦模式

    白平衡

    图像大小/质量

    电池电量

    快门类型

    胶片模拟

    动态范围

    图像传输预定

    35mm格式模式

    H.265(HEVC)/H.264

    视频压缩方式

    高光色调

    阴影色调

    色彩

    清晰度

    降噪

    灰度效果

    色彩效果

    彩色FX蓝色

    光滑皮肤效果

    加速模式

    双重稳定模式

    闪光

    自拍功能

  6. 重复步骤 4 和 5 更换其他指示。

副显示屏背景颜色

根据光线条件调整副 LCD 显示屏的背景颜色可更易于读取显示。

选项 说明
黑色 建议用于周围光线较暗的情况。
白色 建议用于周围光线较亮的情况。

当副 LCD 显示屏背光开启时,背景显示成白色。

后部副屏幕亮度

调整后部副显示屏的亮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