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列出了拍摄过程中可能显示的指示。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LCD 显示屏

日期印章

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图像上传状态

Bluetooth 开/关

摄像模式

动画录制剩余时间

内存指示 1

可拍摄张数 2

图像尺寸

图像质量

日期和时间

对焦框

白平衡

FINEPIX 色彩

温度警告

模糊警告

按键音和闪光灯指示

对焦警告

电池电量

感光度

曝光补偿

光圈

快门速度

脸部识别/眼睛识别设置

拍摄模式

连拍模式

自拍指示(间隔拍摄/延时视频)

闪光补偿

闪光模式

防抖模式

超解像变焦

1 a:表示未插入存储卡,照片将保存在相机内存中;在图像记录过程中闪烁黄色。若插有存储卡,在图像记录过程中显示屏上将闪烁一个黄色的 b 图标。

2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调整屏幕亮度

当周围亮度的改变使显示难以看清时,您可使用 A 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LCD亮度 可调整亮度,选择 LCD色彩 则可调整色相。

DISP/BACK 按钮

按下 DISP/BACK 可如下所述切换显示模式。

标准   无信息显示

自定义标准显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A 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项目 默认设定
    取景框 R
    电子水平仪 R
    自动对焦框 R
    选项 R
    光圈/快门速度/ISO R
    信息显示背景 R
    曝光补偿(数字) R
    闪光灯 R
    连拍模式 R
    防抖 R
    白平衡 R
    FINEPIX 色彩 R
    剩余张数 R
    图像大小/质量 R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R
    超解像变焦 R
    图像传输预定 R
    电池电量 R
  4.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