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在光学取景器或电子取景器及 LCD 显示屏中显示的信息。

  1. 在拍摄菜单中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2. 高亮显示 OVFEVF/LCD 并按下 MENU/OK

  3.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所选项目用勾选标记标识。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曝光补偿
    • 测光
    • 闪光灯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电池电量
  4. 设定完成后按下 DISP/BACK 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