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系列照片捕捉动作。

  1. 按下 I(驱动)按钮显示驱动模式菜单,并选择 CH 高速连拍CL 低速连拍

  2. 选择画面速率并按下快门按钮开始拍摄。

    释放快门按钮或存储卡已满时,拍摄结束。

仅当 A拍摄设置 > 快门类型 选为 s 电子快门 时,才能使用 10 fps 或更快的画面速率。

若拍摄完成前文件编号达到 999,剩下的照片将记录到一个新的文件夹。

存储卡已满时,拍摄结束;相机将记录至此为止已拍摄的所有照片。若存储卡的可用空间不足,连拍可能不会开始。

连拍照片数量增加时,画面速率可能会变慢。

画面速率根据场景、快门速度、感光度和对焦模式的不同而异。

根据拍摄环境的不同,画面速率可能会变慢或者闪光灯可能不会闪光。

连拍过程中,记录时间可能会增加。

曝光

若要在每次拍摄中改变曝光,请将 D按钮/拨盘设置 > 快门 AE 选为 OFF

根据光圈、感光度及曝光补偿等因素的不同,曝光可能无法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