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屏幕设定。


若要访问屏幕设定,请按下 MENU/OK,选择 D设置)选项卡,并选择 屏幕设置

VIEW MODE设置

开启或关闭眼传感器、取景器(EVF 或 OVF)或 LCD 显示屏。您可为拍摄和回放时分别进行设定。

拍摄

选项 说明
E眼传感器 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并关闭 LCD 显示屏;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并开启 LCD 显示屏。
q限取景器 取景器开启,LCD 显示屏关闭。
r限LCD LCD 显示屏开启,取景器关闭。
s限取景器 +E 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LCD 显示屏保持关闭。
t眼传感器+LCD显示 拍摄期间将眼睛靠近取景器会开启取景器,拍摄后将眼睛从取景器移开则会使用 LCD 显示屏显示图像。

播放

选项 说明
E眼传感器 将眼睛靠近取景器可开启取景器并关闭 LCD 显示屏;而将眼睛移开则可关闭取景器并开启 LCD 显示屏。
q限取景器 取景器开启,LCD 显示屏关闭。
r限LCD LCD 显示屏开启,取景器关闭。

亮框位置存储

半按快门按钮时,亮框会移动以显示实际的裁剪区域。选择释放按钮后亮框是否要保持在新位置。

正常显示

半按快门按钮时显示

选项 说明
释放快门按钮时,亮框保持在新位置。
释放快门按钮时,亮框返回其正常位置。

EVF 亮度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亮度。

选项 说明
自动 自动调整亮度。
手动 手动调整亮度;可从 –7 至 +5 之间的选项中进行选择。

EVF 色彩

调整电子取景器屏幕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EVF颜色调节

调整电子取景器的显示颜色。

  1. 使用对焦棒(对焦杆)调整色彩。

  2. 按下 MENU/OK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LCD颜色调节

调整 LCD 显示屏的显示颜色。

  1. 使用对焦棒(对焦杆)调整色彩。

  2. 按下 MENU/OK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

选项 说明
连续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按下后指令拨盘的中央可放大当前对焦点;再按一次则取消变焦。
1.5 秒 照片在所选时间内显示在屏幕中,或者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半按快门按钮。
0.5 秒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

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

自动旋转显示屏

选择取景器和 LCD 显示屏中的指示是否根据相机方位进行旋转。

选项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白平衡

选择在手动曝光模式下是否启用曝光和/或白平衡预览。

选项 说明
预览曝光/白平衡 启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
预览白平衡 仅预览白平衡。在拍摄过程中曝光和白平衡有可能改变的情况下,比如您可能将闪光灯与监控白炽灯一起使用时,请选择该选项。
禁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该选项。

自然实时视图

选择是否在显示屏中显示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

选项 说明
相机设定的效果在显示屏中将不明显,但低对比度、背光场景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中的阴影更清晰。其色彩和色调将与最终照片中的有所不同。屏幕则将调整为显示黑白以及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可在显示屏中进行预览。

取景框

为拍摄模式选择一种取景网格。

  选项
F
显示 9 格
G
显示 24 格
H
HD 构图
显示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由屏幕顶部和底部的线条所示的裁剪区域中构图 HD 照片。

在默认设定下,取景框不会显示,但可使用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显示自定义设置)进行显示。

自动旋转回放

选择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选项

对焦距离指示单位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选项
英尺

OVF,图像显示

选择使用 OVF 拍摄后相机如何显示照片。照片仅显示在 D屏幕设置 > 图像显示 中所选的时间长度之久。

选项 说明
全屏 照片全屏显示在取景器上。
小窗口 照片显示在电子测距器(ERF)中。

D屏幕设置 > 图像显示 选为 连续 时,全屏 将被自动选择。当选为 时,拍摄后将不显示照片。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在标准指示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在拍摄模式下,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按下 MENU/OK 并在 D设置)选项卡中选择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选择 OVFEVF/LCD

  4.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5.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6.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可用项目

在 OVF 或 EVF/LCD 显示屏中可以显示的项目如下所示:

项目 默认设定
OVF EVF/LCD
取景框 R R
电子水平仪 R R
自动对焦框 R R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R R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R R
直方图 R R
实时查看高亮警报 R
选项 R R
光圈/快门速度/ISO R R
信息显示背景 R
曝光补偿(数字) R R
曝光补偿(标尺) R R
对焦模式 R R
测光 R R
快门类型 R R
闪光灯 R R
连拍模式 R R
触摸屏模式 R R
白平衡 R R
胶片模拟 R R
动态范围 R R
加速模式 R R
剩余张数 R R
图像大小/质量 R R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R
数码远摄增距镜 R R
转换镜头 R R
图像传输预定 R R
麦克风层级 R
指导消息 R R
电池电量 R R
框架轮廓 R

大示灯式(EVF/OVF)

选择 开 可在光学或电子取景器中显示大尺寸指示。所显示的指示可使用 D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进行选择。

大示灯式(EVF/OVF)a光学取景器)选为 时,某些图标不会显示。

若将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指定给某一功能按钮,则该按钮可用于在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开启()和关闭()(a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之间进行切换。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择 可在 LCD 显示屏中显示大尺寸指示器。所显示的指示器可使用 D屏幕设置 >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进行选择。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aEVF/LCD 显示屏)选为 时,某些图标不会显示。

若将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指定给某一功能按钮,则该按钮可用于在 大尺寸指示器模式 开启()和关闭()(a功能(Fn)设定为功能按钮指定功能)之间进行切换。

大尺寸指示器显示设置

选择当 D屏幕设置 > 大示灯式(EVF/OVF)大尺寸指示器模式(LCD) 选为 时所显示的指示器。

选项 说明

A曝光显示

选择在屏幕底部列出的项目。所选项目以勾选标记(R)标识;若要取消选择,请高亮显示勾选标记并按下 MENU/OK

Bd 标尺

选择 可显示曝光指示。

CL1、L2、L3、L4

选择最多 4 个大图标在屏幕左侧显示。

DR1、R2、R3、R4

选择最多 4 个大图标在屏幕右侧显示。

信息显示对比度调节

调整显示屏对比度。

选项 说明
高对比度 高对比度。
标准 标准对比度。
低对比度 低对比度。
环境照明暗 适应周围较暗光线的对比度。

位置信息

选择 可显示从智能手机下载的位置信息。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