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屏幕设定。


若要访问屏幕设定,请按下 MENU/OK,选择 D设置)选项卡,并选择 屏幕设置

LCD 亮度

调整显示屏亮度。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在拍摄期间按住 DISP/BACK 按钮可将 LCD 亮度 设置为 +5 并显示 LCD 亮度 选项。

LCD 色彩

调整显示屏色相。

选项
−5 −4 −3 −2 −1 0 +1 +2 +3 +4 +5

图像显示

选择拍摄后图像显示的时间长度。

选项 说明
连续 照片将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按下 MENU/OK 按钮或半按快门按钮。若要放大当前对焦点,请按下对焦棒(对焦杆)的中央;再按一次可取消变焦。
1.5 秒 照片在所选时间内显示在屏幕中,或者一直显示在屏幕中直至半按快门按钮。
0.5 秒
拍摄后照片不会显示。

色彩可能与最终图像中的色彩稍有不同。

在高感光度时可能出现“噪点”(斑点)。

手动模式下预览曝光/白平衡

选择在手动曝光模式下是否启用曝光和/或白平衡预览。

选项 说明
预览曝光/白平衡 启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
预览白平衡 仅预览白平衡。在拍摄过程中曝光和白平衡有可能改变的情况下,比如您可能将闪光灯与监控白炽灯一起使用时,请选择该选项。
禁用曝光和白平衡预览。使用闪光灯时,或者拍摄照片时曝光可能会改变的其他情况下,请选择该选项。

自然实时视图

选择是否在显示屏中显示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

选项 说明
相机设定的效果在显示屏中将不明显,但低对比度、背光场景及其他难以看清的拍摄对象中的阴影更清晰。其色彩和色调将与最终照片中的有所不同。屏幕则将调整为显示创意滤镜以及黑白和棕褐色设定的效果。
胶片模拟、白平衡及其他设定的效果可在显示屏中进行预览。

取景框

为拍摄模式选择一种取景网格。

  选项
F显示 9 格 G显示 24 格
显示
适用于“三分法”构图。 6 × 4 网格。

在默认设定下,取景框不会显示,但可使用 D用户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a显示自定义设置)进行显示。

自动旋转回放

选择 开 可在回放过程中自动旋转“竖直”(人像方位)照片。

选项

对焦距离指示单位

选择用于对焦距离指示的单位。

选项
英尺

显示自定义设置

选择在标准指示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在拍摄模式下,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按下 MENU/OK 并在 D设置)选项卡中选择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项目 默认设定
    取景框 R
    电子水平仪 R
    自动对焦框 R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R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R
    直方图 R
    选项 R
    光圈/快门速度/ISO R
    信息显示背景 R
    曝光补偿(数字) R
    曝光补偿(标尺) R
    对焦模式 R
    测光 R
    快门类型 R
    闪光灯 R
    连拍模式 R
    防抖 R
    白平衡 R
    胶片模拟 R
    动态范围 R
    剩余张数 R
    图像大小/质量 R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R
    图像传输预定 R
    电池电量 R
  4.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