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期间,您可以在标准菜单和触摸菜单显示之间进行选择。

为便于说明,所示显示中所有指示都为点亮状态。

标准拍摄显示

A对焦框

B日期印章

C对焦确认

D景深预览

E位置数据下载状态

F图像传输状态

GBluetooth 开/关

H摄像模式

I剩余时间

J日期和时间

K可拍摄张数 1

L图像尺寸
图像质量

M对焦警告

N温度警告

O白平衡

P回放模式按钮 2

Q胶片模拟

R动态范围

S触摸菜单按钮 3

T按键音和闪光灯指示

U直方图

V距离指示

W电池电量

X感光度

Y曝光补偿

Z光圈

a快门速度

bAE 锁定

c测光

d拍摄模式

e摄像模式

f对焦模式

g对焦指示

h手动对焦指示

iAF 锁定

j电动变焦指示

kAF+MF 指示

l快门类型

m曝光指示

n连拍模式

o自拍指示

p麦克风

q遥控快门装置

r闪光灯模式

s闪光补偿

t防抖模式

u触摸缩放 4

1 当存储空间可容纳画面超过 9999 张时将显示“9999”。

2 在人像自拍(“自拍照”)模式下拍摄时,轻触可开始回放。

3 轻触可切换至触摸菜单显示(a触摸菜单显示)。

4 调整数码变焦设定。

触摸菜单显示

选择触摸菜单显示以使用触控控制。

触控控制 说明

A返回

返回标准拍摄模式(a标准拍摄显示)。

BQ 菜单

查看指定给 Q 菜单的选项(a快速菜单)。

C肖像增强器电平

选择美肌级别(a肖像增强器电平)。

D曝光补偿

调整曝光(a曝光补偿)。

E景深控制

调整景深。

F图像纵横比

为新拍摄的照片选择纵横比。

G回放模式

切换至回放模式(a查看照片)。

H帮助

查看功能按钮帮助。

I明亮模式

开启或关闭明亮模式。

JT.B. Fn2

使用 D按钮设置  > 功能(Fn)设定 查看指定给功能按钮的选项(a触控功能按钮)。

KT.B. Fn1

L触摸屏模式

触控拍摄AF区域关闭 中选择触摸屏模式(a触摸屏模式)。

轻触“图像纵横比”图标(F)可从 1:13:24:316:9 中选择纵横比。

调整屏幕亮度

当周围亮度的改变使显示难以看清时,您可使用 D屏幕设置 菜单中的项目调整 LCD 显示屏的亮度和色相。选择 LCD亮度 可调整亮度,选择 LCD色彩 则可调整色相。

在拍摄期间按住 DISP/BACK 按钮可将 LCD 亮度 设置为 +5 并显示 LCD 亮度 选项。

DISP/BACK 按钮

按下 DISP/BACK 可如下所述切换显示模式。

标准   无信息显示

自定义标准显示

请按照以下步骤选择在标准显示中显示的项目:

  1. 显示标准指示。

    使用 DISP/BACK 按钮可显示标准指示。

  2. 选择 显示自定义设置

    在设置菜单中选择 D屏幕设置 > 显示自定义设置

  3. 选择项目。

    高亮显示项目并按下 MENU/OK 确认或取消选择。

    • 取景框
    • 电子水平仪
    • 自动对焦框
    • 自动对焦距离指示
    • 手动对焦距离指示
    • 直方图
    • 选项
    • 光圈/快门速度/ISO
    • 信息显示背景
    • 曝光补偿(数字)
    • 曝光补偿(标尺)
    • 对焦模式
    • 测光
    • 快门类型
    • 闪光灯
    • 连拍模式
    • 防抖
    • 白平衡
    • 胶片模拟
    • 动态范围
    • 剩余张数
    • 图像大小/质量
    • 摄像模式和拍摄时间
    • 图像传输预定
    • 电池电量
  4. 保存更改。

    按下 DISP/BACK 保存更改。

  5. 退出菜单。

    根据需要按下 DISP/BACK 退出菜单并返回拍摄显示。

虚拟水平线

选择 电子水平仪 可显示虚拟水平线。当这两条线重叠时,表示相机处于水平状态。请注意,相机镜头朝上或朝下时,虚拟水平线可能不会显示。

直方图

直方图显示图像的色调分布。横轴表示亮度,纵轴则表示像素量。

像素量

 
阴影 像素亮度 高光

理想曝光:像素在整个色调范围内均衡分布。

曝光过度: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右侧。

曝光不足:像素聚集在直方图的左侧。